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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关于组织2025年度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
时间:2025-09-24 14:20      

研究院各科研团队及个人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,服务丽水科技创新及产业需求,加速推动丽水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,结合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科研专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科研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科研专项项目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启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(下称“研究院”)2025年度科研专项项目申报,助力丽水市地方产业建设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定位与支持方向

项目由研究院立项管理,聚焦丽水研发转化需求,需符合以下特点

1.产业契合:围绕半导体、精密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,解决产业痛点、推动成果转化;

2.技术先进:有明确创新点与核心技术,成熟度达创意验证完成阶段或样机研发阶段,能形成落地产品、方案;

3.效益突出:优先支持产业化快、经济效益(带动企业增收)或社会效益(提升公共服务)显著,且联动本地企事业单位协同攻关的项目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在相关行业(企业)或技术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项目经验;

2.原则上应为与研究院签署劳务合同聘用的双聘人员或全职员工;

3.作为负责人主持在研科研专项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。

2.经开区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:单个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150万,科研专项资金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高于1:3,且自筹配套资金中院企横向合作经费额度不低于科研专项资金

3.区县联动产业化项目: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75万,科研专项资金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高于1:4,且自筹配套资金中院企横向合作经费额度不低于科研专项资金

4.所申报项目需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、市级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,避免重复立项、重复支持。

5.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后,研发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。

四、咨询与申报截止时间

1.问题咨询: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,侯佳,电话:18368867989

2.项目申报:以邮件形式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PDF材料至HDU_LiShui@163.com(命名:项目名-申报单位-负责人)。

3.截止时间:2025年10月1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 

附件(请扫描二维码):

1.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模版》

2.《2025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科研专项计划指南》

3.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承诺书模板》

 
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

2025年9月20日